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 我评价,并出具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货币资金管理、采购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对外投资管 理等环节,能够适合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对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管理、提高 效率、防范经营风险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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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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