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听取
了相关人员对相关事项的情况介绍,并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现对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中,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必要、持续的日常
关联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
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二、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
平、合理,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
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三、关于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参股公司中清源环保节能有
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参股公
司融资成本,利率规定符合市场行情,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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