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11月4日发文(上证上字〖2003〗134号)针对本公司在对外担保的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对公司及现任董事、原任董事进行公开谴责。收到文件后,公司董事会认真进行传达和讨论,决心认真吸取教训,并对对外担保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不再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到期后,要求股东及其关联方另外寻找担保方,公司不再为其提供续保。 二、加强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重大信息及时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5日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问题整改措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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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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