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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规
定”或“该规定”),该规定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从2016年5月1日起对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按照该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等相关税费在“管理费用”项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
道管理基金、资源税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
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
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
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税金及附加
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 调 增 税 金 及 附 加 本 年 金 额
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1,988,061.11元,调减管理费用本
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 年金额1,988,061.11元。
予调整。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
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 调 增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期 末 余 额
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 630,795.11元,调增应交税费期末
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 余额630,795.11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除上述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
益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
会[2016]22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
会[2016]22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
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6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
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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