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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港文化关于子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海丝影视文化私募基金
     投资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实现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
文化”或“公司”)文化板块的经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加大公司对影
视项目的投资、制作、发行的投入,寻求更为稳健及高效收益,世纪长龙影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长龙”)拟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峡银行”)、福建海峡文化创意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海丝影视文化私募基金。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8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世纪长龙
影视有限公司拟参与设立文化产业基金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
议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基金的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海丝影视文化私募基金。
    2、基金的计划募集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3、优先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
龙兴 16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福建海峡文化创意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劣后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
    4、投资比例:本基金总份额为 10 亿元,优先级份额占比 75%,劣后级份额
(世纪长龙)占比 25%,即优先级份额 7.5 亿元,劣后级份额 2.5 亿元。
    5、基金管理人: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7、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范围: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未上市
公司股权和债权,在有效风险管控的前提下,通过运用资产来为投资者创造收益
回报。
    8、存续期限:本基金预计存续期限为基金成立之日起 10 年(经基金投资者
和基金管理人共同同意可提前终止),如存续期满基金财产未全部变现,基金管
理人有权将基金存续期限延长至本基金投资退出之日。
    9、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存续期内,不定时向本基金项下的初始基
金投资者开放相应期次期初份额。但每一期基金份额封闭运作,在该运作期内不
进行申购赎回。
    10、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人民币 1.00 元。
    11、投资方向:本基金主要用于投资世纪长龙选定的影视、电视剧、综艺节
目、及海外影视剧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为世纪长龙提高盈利能力、做大
做强影视行业有积极影响。
    12、基金的结构化安排:
     (1)基金份额的分级
    本基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
两类份额分开募集,合并运作。
    合同终止,完成本基金委托财产清算并扣除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及清偿
计划债务后的全部清算后资产,全部分配给基金份额。
    (2)基金收益分配规则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具有不同的财产分配安排,
其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同时本基金根据不同项目投资进度安排分批募集资金,
基金份额收益分批分项目独立核算。具体核算方式依照不同项目签订的协议约定
执行。
    (3)本基金收到投资收益和本金并执行分配时,扣除相应的费用和税负后,
向投资人分配。
    13、基金的募集事项:本私募基金募集账户开立在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闽清支行。
    14、如本基金存续期届满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则本基金结束日期顺延至
下一工作日。
    三、上市公司回购义务
    根据《基金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需无
条件向优先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现金回购其基金份额和孳息:
    (1)优先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额实缴财产份额之日起满约定的期限。
    (2)本公司或劣后级基金份额持有人方违反其在《基金合同》或相关协议
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或发生违约行为。
    (3)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监管规定等原因导致优先级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基金财产份额不合规。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从长远看,这种私募基金的运营模式将不断提高公司影视文化产业的投资水
平,对公司今后发展和利润水平提高产生积极影响,可帮助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
会和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将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投资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该私募基金投资项目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
如部分投资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未按期退出,将存在加重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
司资金周转效率的风险。
    2、投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
整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投资亏损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为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公司文化板块的经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
加大公司对影视项目的投资、制作、发行的投入,寻求更为稳健及高效收益,世
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拟与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文化创意产业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的海丝影视文化私募基
金。
    本次世纪长龙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世纪长龙此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世
纪长龙在相关业务领域进行产业扩张,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并充分利用基金管理
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增强世纪长龙的投资能力,有效过滤标的项
目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外延式扩张,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我们同意世纪长龙此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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