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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5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证
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意见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系国内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为公司提供
了 2013 年度至 2016 年度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续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2、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经审慎调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性资金往来,亦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
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度 (协议签署日) 保金额                     行完毕 联方担保
北京东港安全印刷                                连带责任
                    5,000                   0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保证
上海东港安全印刷                                连带责任
                    5,000                   0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保证
广州东港安全印刷                                连带责任
                    3,000                   0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保证
上海东港数据处理                                连带责任
                    2,000                   0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保证
北京东港嘉华安全                                连带责任
                    5,000                   0              1年    否     否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保证
郑州东港安全印刷                                连带责任
                    5,000                   0              1年    否     否
有限公司                                        保证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实际
担保余额为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
充分揭示了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4、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
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出具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不超过8亿元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
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涉及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
6、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确认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
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该预案中的现金股利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同时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7、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事前确认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北京东港、北京东港嘉华和广州东港的业务,提升竞争实力,
公司拟出资收购三家公司外资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价格与
转让方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时该议案需经董事
会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8、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对收购控股
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事宜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收购价格以评
估价值为依据,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最终收购价格。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同
意本次收购方案,并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郝纪勇               万   刚               许    斌
                                                      2017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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