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5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的方式发出通知,2008年5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董事杨发甲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永树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金立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永树理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永树理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4票赞成(关联方董事花泽飞、金立、永树理、宜晓昆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银行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预案》;
为节约融资成本,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经与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集团”)商议,并经世博集团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向本公司提供借款,本公司拟以公允的利率向控股股东世博集团贷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壹年,利率按银行壹年期基准利率下浮10%(按银行信用贷款的优惠利率),通过银行委托贷款进行,公司2008年贷款额度仍然控制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向银行贷款的议案》中确定的1.55亿元的额度之内。
详细内容见巨潮网2008年5月22日关联交易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温泉、吴晶对此预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细内容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向云南世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的保荐意见”。
此预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终止与云南世博芮德园艺有限公司合作方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的合作,由于本项目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巨潮网2008年5月22日《关于公司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温泉、吴晶对此预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细内容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保荐意见”。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实现利润指标后对高管人员奖励的议案》;
2007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797.86万元,与2006年同比增长2,487.86万元,增长幅度为46.84%;实现净利润3,466.35万元,与2006年同比增长1,781.73万元,增长幅度为94.55%,超额完成了年初董事会下达的利润额5,000万元的经济目标。
公司董事会决定给予高管人员一定的奖励,具体如下:
(1)按净利润3,466.35万元的2%计提69.32万元作为奖金,奖励给公司高管人员;(2)高管人员的奖励比例:董事长、总经理系数为1,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系数为0.7;(3)2007年董事会换届之前的高管人员其奖励标准为第二条系数的0.7,按在职月数计算。
4、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调整后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为6000元/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工会主席、总园艺师薪酬为4800元/月;
5、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8〕4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根据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加入了上述内容。
此预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08年5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08年6月12日9: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独立董事赵光洲、魏勇、李国疆对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08年5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5月22日
附件:
独立董事袁野先生简历
袁野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曾先后昆明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昆明市第三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副主任,云南袁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主任,现任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国浩律师集团(昆明)事务所首席管理合伙人。社会兼职情况:现任云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政协昆明市委员会顾问、云南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副主席、云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委员兼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昆明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袁野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在其他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