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项目的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拟终止与云南世博芮德园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芮德公司”)合作方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森公司”)的合作,由于本项目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具体原因
1、根据2007年10月23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募集资金部分资金变更出资设立长春花卉等系列产品开发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设立长春花卉等系列产品开发的合资公司。2007年12月11日,公司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梅森公司”)签订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昆明世博芮德园艺有限公司”(下称“芮德公司”),注册资金7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357万元,占出资比例51%;梅森公司认缴343万元,占出资比例49%。2007年12月21日,公司与梅森公司在《昆明世博芮德园艺有限公司章程》中约定,双方的注册资金分三期认缴,但全部应于2008年2月28日前到位。
2、2008年1月23日,在股东缴清各自的第一期出资后,芮德公司成立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此后,公司按约缴清了全部注册资金,但梅森公司认缴的注册资金迟迟未足额到位,截至2008年5月15日,仍有150万元未到位,梅森公司明确表示暂时无法补足欠缴的注册资金。
3、梅森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令芮德公司的经营及作为股东的公司都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虽然目前尚未发现公司投入芮德公司的资金造成损失(目前,芮德公司帐户上货币资金为369万元),本着对上市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及谨慎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与梅森公司的合作,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芮德公司清算有关事宜。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公司终止与昆明梅森经贸有限公司合作的事宜发表了意见,详见2008年5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会尽快将投入到芮德公司的357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中。对芮德公司的后续事宜,公司将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报》予以披露。
公司本次终止与梅森公司合作的事项须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备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昆明世博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