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A 股公告编号:2017-02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晚收
到董事刘钧先生、王政先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
刘钧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董事会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
委员职务,辞职后刘钧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王政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
的本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王政先生不再担任本
公司任何职务;李旻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旻先生不
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苏伟国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以
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苏伟国先生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和副总经理职务。
经 2016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刘钧先生、王政先生、李
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获聘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根据《公司法》和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刘钧先生、王政先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钧先生、王政先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已向本
公司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刘钧先生、王政先生、
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离任而须知会本公司证券持有人之事宜。
刘钧先生、王政先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工作已进行
了良好的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董事刘钧先生、王政先
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
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尽快增补董事及任命新的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钧先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政先生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236,900 股,王政先生承诺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谨此向刘钧先生、王政先生、李旻先生和苏伟国先生担任董
事期间对本公司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