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17年4月1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
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参加表决董事4名。董事何宇飞因工作原因,书
面委托董事丁金铎代为表决。董事麦堪成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
白华代为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熊海涛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度报告》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麦堪成、阮锋、白华、沈肇章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达 5,754,328,939.00 元,同比增长
54.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05,163.24 元,同比
减少 5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332,823.96 元,同比减少 212.32%。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度报
告》、《2016 年度报告摘要》,《2016 年度报告摘要》还刊登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6 年全年实现
净利润 16,903,674.55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1,652,047.67 元,扣除
本年度已分配利润 4,010,000.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1,690,367.46 元,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2,855,354.76 元。
鉴于公司 2016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较少,公司现金流量及账面
资金尚不充裕,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有效发展,兼顾公司股东未来利
益, 2017 年公司将计划扩大产业战略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
强产品技术创新等战略工作尚需大量资金支持。故拟 2016 年度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
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熊海涛、李
南京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增补张孝诚先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
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州毅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肆亿元综合
授信(该额度为扣除保证金、存单、票据等质押后的敞口额度,包括
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票据池业务、进出口押汇、国内外
信用证,进口代付,代客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等短期业务品种),担保
方式为信用。有效期贰年。
2、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亿元综
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等),有效期贰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拟授权法定代表人熊海涛女士在授信有效期内代表本公司签署上
述授信融资项下的一切有关法律合同文件。在办理具体业务时,所盖
法定代表人私章与熊海涛女士本人亲笔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友好协商,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
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收费标准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2、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会议通知刊登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
附件:
张孝诚,男,中国国籍,1966 年生,本科。1987 年至 2000 年于青海冷湖律
师事务所任职,2000 年至今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并于 2011 年至今在五
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任西南业务总部副总监一职。
截止 2017 年 4 月 21 日,张孝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孝诚先生与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孝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