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3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7]376 号”《关于核准江阴江
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以下称“《核准批复》”),
核准发行人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500 万股。
公司完成前述 1,500 万股新股发行后,注册资本由 4,500 万元变更为 6,000 万,总
股本由 4,500 万股增加至 6,000 万股。
因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关注册资本的变更需要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章程的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核准日期】经中国证券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第三条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
于【上市日期】在上海证券交易 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所上市。 易所上市。
第六条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
一款 元。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第十七条 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
中存管。
公司股份总额为【】万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额为 6,000 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普通股。 普通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