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193 债券简称:13 美邦 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 2016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 2016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
60644982_B01 号《审计报告》确认,2016 年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58,623.00 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7,739,265.00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336,910,196.00 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2016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046,434.00 元。
2、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16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 2016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情况下,公司应保持权益分派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的利润的 30%。当公司年末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不进行现
金分红。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046,434.00 元,不满足上述的现金分红条件。鉴于
公司 2016 年度业绩刚刚实现扭亏为盈,公司主营业务正处于转型关键期,为保
证公司的稳定发展,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公司 2016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现行会计
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三、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
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继续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