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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20 日 15:00 至 4 月 21 日 15:00。
    2.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4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绍兴市解放北路
289 号)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宋逸婷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股份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70,506,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102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70,497,6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21.0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8,8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97,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反对 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28,39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
反对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该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梁瑾、苏丽丽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公
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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