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挖掘林业资产价值,推动种植能源产业发展,凯迪生态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生态”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公司”)拟与
武汉凯迪工程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共同投
资设立凯迪本木油料(武汉)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
迪本木”)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登记的为准)。
公司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持有其 50%的股权,研究院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持有其 50%的股权。
研究院实际控制人陈义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董事长,研究院董事唐宏明
先生为凯迪生态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研究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故本次投资行为构成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林芝女士、唐宏明先生、罗廷
元先生、徐尹生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本
次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凯迪阳光生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823370641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6 日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
厦
法定代表人:江林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范围:对林业资源行业的投资、开发及利用(不得从事
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农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国家政策规定需环保达标的项目必须经
环保达标验收后方可生产);有机农业基地建设;园林绿化。(依法
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营业收入 560,01.19 19,702.00
净利润 15,665.65 6,515.21
总资产 638,584.15 655,753.57
净资产 240,221.33 246,736.54
2、武汉凯迪工程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凯迪工程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831599224
成立日期: 2006 年 3 月 16 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营业务范围:能源、环保、资源利用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设计与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除外)
中薪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60%,实际控制人陈义龙先生
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研究院成立于 2006 年,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主构建,定位于新能源设备、生物应用、基因
科学等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致力于探索以生物质能为核心的技术
创新,拥有多项前沿技术的发明专利和专用技术,在行业内享有一定
的声誉。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审计) 2017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营业收入 141.51 141.51
净利润 213.54 213.54
总资产 104,399.21 107,140.55
净资产 54,156.05 54,064.26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义龙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阳光
凯迪董事长,公司董事唐宏明先生为研究院董事。
三、本次投资暨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阳光公司与研究院共同投资设立凯迪本木(暂定名,最终名称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登记的为准)。阳光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人民币 300 万元,持有其 50%的股权,研究院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人
民币 300 万元,持有其 50%的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凯迪本木油料(武汉)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法定代表人:江林
注册资本:600 万元
经营范围:木本油料作物的研发、种植、加工及经营。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登记的为准)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各方
均按其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出资。
五、对外投资暨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1、研究院具有种植能源技术研发优势。此次合作设立公司,有
利于推动种植能源产业发展,提升林业资产的运营效益。
2、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
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目前对公司业绩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从年初至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有利于推动
种植能源产业发展,提升林业资产的运营效益。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
资定价按照市场竞争和公允合理原则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利益、中小
股东权益的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的过程中,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