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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招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由于董事会换届,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期已经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到期,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1、出席 2016 年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曾招文     4           4        0            0       0          否
    2、列席 2016 年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对 2016 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
且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6 年度提交董事
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1、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出具
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及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5 月 16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出具
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对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6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出具
了《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对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4、2016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出具
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合法合规性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积极组织、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管人选,并根据
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对 201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为
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时间及本人日常时间对公司现场
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并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
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
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相关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
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厦门证监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化文件,加强对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
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zengzhaowen@tenetlaw.com
                                              独立董事:
                                                           曾招文
                                                    2017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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