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吉林龙鼎电气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秦皇岛吉林龙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鼎公司)2003年10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3年4-10月份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龙鼎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龙鼎公司2003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3年4-10月份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华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 秦皇岛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秀茹 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
---|
公告日期:2003-11-13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