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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在 2017 年度为子
公司的银行融资、融资租赁、其他融资业务等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子公司范围: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农业”)、张家港市华
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公司”)、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煤炭公司”)、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
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斯汀公司”)、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智典”)、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萃”),
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具体情况为: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被担保人               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                备注
    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不超过 30,000
    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60,000
    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0     前述担保额度包含以前年度董事会、
                                                               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在总额范围
    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000
                                                               内,公司与相关银行等进行洽谈,确
      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 4,000
                                                               定担保额度。被担保人江苏华昌化工
    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不超过 3,000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子公司为母公
          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                不超过 5,000     司提供担保。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30,000
                    合计                    不超过 147,000
    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为 2017 年度预计的最高限额,具体执行将根据融资方式落
实情况、金融政策的变化及各方融资成本等,在授权总额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使用;
并尽量压缩实际使用资金数量,减少利息支出。
    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批之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会议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9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以前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执行情况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已落实综合               担保到期日                                              是否超过
子公司名称/被担
                   授信及担保   授信银行    (分批、最后        审议程序        公告披露索引        股东大会
      保人
                     额度余额                 一笔)                                                审批范围
                                中行涟水
江苏华源生态农业                            2018 年 6 月
                     15,700     支行\江苏                                       2016 年 4 月 16        否
    有限公司                                   15 日
                                  银行等                                        日,在巨潮资讯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
                                农行张家                                        网《关于为子公
                                                              一次会议审议,
张家港市华昌新材                港分行\交   2020 年 5 月                        司银行综合授
                     25,900                                 2015 年年度股东大                          否
  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张家港       20 日                            信提供担保的
                                                                  会批准
                                  支行等                                          公告》编号
张家港市华昌进出                            2016 年 11 月                         2016-021 号
                     3,500      徽商银行                                                               否
  口贸易有限公司                               15 日
    合计         45,100        -            -                -                 -               -
     本公司按年度对担保事项进行重新审核、批准,年度审核、批准的额度包括以前年
度审批的担保金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源农业
     名称: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新型生态肥料生产、销售;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30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华源农业总资产 73,998.93 万元,总负债 60,604.3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3,394.63 万元;2016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415.09 万元,实现利
润总额-1,870.81 万元,实现净利润-1,387.17 万元。
       2、新材料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19,410.7657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正丁醇、辛醇、异丁醛、正丁醛、异丁醇、混合丁辛醇、丁酸钠溶液新
材料的技术研发;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17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新材料公司总资产 65,348.22 万元,总负债 43,928.56
万元,所有者权益 21,419.66 万元;2016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7,481.99 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 936.83 万元,实现净利润 702.28 万元。
    3、煤炭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煤炭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60 幢;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11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煤炭公司总资产 6,128.32 万元,总负债 129.95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998.37 万元;2016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87.25 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 554.9 万元,实现净利润 416.17 万元。
    4、进出口公司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 号华昌东方广场 303 室;
    法定代表人:张汉卿;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28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进出口公司总资产 6,417.97 万元,总负债 960.56 万元,
所有者权益 5,457.41 万元;2016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555.97 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 276.73 万元,实现净利润 205.56 万元。
    5、奥斯汀公司
    名称:苏州奥斯汀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悦丰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杨向宏;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聚氨酯材料的研发;热塑性聚氨酯弹性体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购销;机电设备、橡胶 制
品、化工原料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5 年 03 月 24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奥斯汀公司总资产 5,715.5 万元,总负债 1,852.16 万元,
所有者权益 3,863.34 万元;2016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41.83 万元,实现利润
总额-80.46 万元,实现净利润-62.77 万元(按合并审计基准日 6 月 30 日后数据计算)。
    6、华昌智典
    名称: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涟水县薛行化工园区;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及原料生产、研发、销售;
    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20 日。
    华昌智典目前正处于筹建期, 详细情况敬请参阅巨潮资讯网,2016 年 8 月 13 日《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2016-039 号)
    7、湖南华萃
    名称:湖南华萃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朱郁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等销售;
    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13 日。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华萃总资产 3,860.67 万元,总负债 932.27 万元,所
有者权益 2,928.4 万元;2016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45.12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63.31 万元,实现净利润 46.44 万元(按合并审计基准日 9 月 30 日后数据计算)。
    上述华源农业、新材料公司、煤炭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进出口公司,公司持股 98%;奥斯汀公司,公司持股 62.5%;华昌智典,公司持股 55%;
湖南华萃,公司持股 51%。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各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为 167
名自然人,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比例为 0.01%-7.35%不等,任意单个华纳投资股东均不
能控制华纳投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体预计最高限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子
公司与贷款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银行贷款的实际使用方案以及与有
关银行的约定,在总额度范围内,决定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有关银行的批准,公司将在上述批准生效后,
实施并签署有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实际需要。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有利于增强自主经营能力,提高运营
的效果与质量。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预期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对其进行担保不会损
害到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担保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69,700 万元(包括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5.3%。具体包括:2013
年 5 月,经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石化有限公司,
按出资比例,提供 34,100 万元银团综合授信额度保证担保。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对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 23,500 万元贷款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 12,100 万元
贷款担保。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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