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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方大特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方大特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就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彭淑媛、仇圣桃、黄隽组成。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换届选举,同时,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戴新民、彭淑媛、黄隽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戴新民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 2015 年年度报告、201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聘任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事项,对上述事项我们均
表示同意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 201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
责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并出具书面意见,以
及对公司进行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我们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相关事项及审计过程中
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向中
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审计费用。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
各项报告公正客观、真是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内控检查及工作报
告,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有效。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
告是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和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等事项。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审阅了
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规范有序的内部控制制度,强
化了企业对业务的管控能力、增强业务风险防范能力,有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我们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
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确认公司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同时要求审计
机构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财政部相关规定做好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
计工作,确保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6、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
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其交易行为公
开、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
合法。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
并发表同意意见;指导公司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7 年,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
能,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及公
司重大关联交易、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利益。
                                                       2017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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