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提高公司决策集权度和决策效率,201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万向德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 126 条如下修改: 原章程为:“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 现修改为:“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设董事长 1 人, 可以设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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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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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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