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6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
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吕淑琴、王建华、沈长寿三位董事
组成,其中吕淑琴、王建华为独立董事,吕淑琴担任委员会主任。三
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吕淑琴女士,2000年9月至今,曾任华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规划发展部主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现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职务,资深注册会计
师、司法鉴定师、高级会计师。
2、王建华女士,博士生导师,中国农业大学农学与生物技术学
院作物遗传育种与种子系教授,从事玉米高质高效种子生产技术以及
种子质量活力评价和种子精选加工技术研究。
3、沈长寿,浙江杭州人,高级会计师,党员。1978 年 7 月进入
杭州万向节总厂,历任万向节总厂财务科长、财务副厂长、万向集团
公司总会计师、万向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向集团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6年2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在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
一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吕淑琴独立董事、王建华独立董事、沈长寿
董事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罗明国、喻友志会计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
二、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风险评估结论;
三、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的审计重点事项;
四、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作;
五、同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问题所做的声明。
(二)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在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了第二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吕淑琴独立董事、王建华独立董事、沈
长寿董事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罗明国、喻友志会计师出席本次会
议。
会议对审计工作进度、审计工作是否受到限制以及被审计单位的
配合情况及第一次沟通中审计委员会关注的重要审计领域进行了有
效沟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务必保质保量按时出具审计报告,有
问题及时沟通。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审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予以重点
的关注。
(三)2016 年 3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
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在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
开了第三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吕淑琴独立董事、王建华独立董事、
沈长寿董事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罗明国、喻友志会计师出席本次
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肯定了中审众环事务所对审计委员会关注重点的审计结果及
相关处理;
2、初审结果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同意该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16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
一次会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同意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
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
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5、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
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27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
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
计。
(六)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
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24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上半年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第
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
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
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在公司
2015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
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15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5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与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计划约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政
策运用等事项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
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面
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
程中是否发现问题,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资产减值的计提问题;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问题;
3、公司因以前年度重大合同签订不够严谨,给公司目前造成重大
的被动局面,需要关注 2015 年度是否在重大合同审批环节存在重大缺
陷。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事项重点关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结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较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
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为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16年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完成了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