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8日与TCL电脑有限公司、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深圳发展银行草签了《教育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4.5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已草签的协议书,由甲方TCL电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生产商)提供产品、产品技术,提供应用方案支持;乙方广州市新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集成商)提供系统集成支持,提供应用方案与软件应用品;丙方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出租方),提供项目融资方案,整个项目的配套资金;丁方深圳发展银行龙华支行(资金提供方)提供项目的融资资金。
首次合作为广东省“粤龙门”校园工程项目计划金额为人民币33.5亿元。首期项目为人民币2.6亿元,于2003年10月15日前完成;二期工程金额为人民币4.96亿元。
本公司将根据协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