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 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2016年年报补充第二次更新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0
日和2017年1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343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
见》逐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
补 充 说 明 和 答 复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6 年 11 月 11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6-090)和2017年1月25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
次反馈意见的回复》(2017-006)。
公司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后,对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中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更新,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更新稿)》和《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更新稿)》。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公司将第二次更新的反馈意见之回复报
告内容予以披露。《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之回复(第二次更新稿)》和《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第二次更新稿)》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按要求向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