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回委托理财本金及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 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 500 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众享”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根据每笔投 资本金金额、每笔投资本金参与理财的天数及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持有该理财天数越多,年化收益率越高。 新农甘草上述委托理财的详细情况见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新疆 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 号)。 新农甘草已于近日收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 5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42849.32 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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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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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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