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担任我公司 2016 年年度内控和财务审计工作过程中,能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
点,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其审计
结果均能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真实的内部控制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预计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 105 万元。
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