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和提名,并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黎文崇先生、
曾凡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上述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黎文崇先生、曾凡伟先生未持有中装建设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黎文崇先生、曾凡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任职资格与履职能力均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黎文崇先生、
曾凡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黎文崇先生、曾凡伟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黎文崇,男,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本科学历,二级建造师,中国施工
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中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
东浩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 年 2 月任职于
中装有限,任业务大区总监;自 2012 年 6 月任业务大区总经理。
黎文崇先生未持有中装建设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黎文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曾凡伟,男,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
税务师、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CIA)、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曾任
职于星光印刷(深圳)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016 年 8 月起就职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审计总监。
曾凡伟先生未持有中装建设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曾凡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