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
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五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玉辉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 司 2016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减比例(%)
总资产 336,756.60 229,575.30 46.69
股东权益 193,511.37 109,855.58 76.15
营业收入 269,171.41 259,880.60 3.58
营业利润 19,757.22 17,889.70 10.44
净利润 15,571.89 15,361.66 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8 0.68 -
净资产收益率 12.67% 15.07% -15.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2.91% 52.84% -18.7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16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 2017 年度的市场开拓
情况,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的经营能力,预测公司 2017 年实现
营业收入 35 亿元,同比增长 30%;净利润 1.75 亿元,同比增长 12%。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 2017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
公司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尚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行业
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
资者特别注意。
经审核,《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意《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 11214
号审计报告,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183,203.24 元,母公司
的净利润为 154,024,171.72 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6 年度母公司净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5,402,417.17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65,341,354.55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3,963,109.10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总数
30,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每位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30,000
万股;以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含税)6,000
万元,即每 10 股派发现金(含税)2 元。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
分配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因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
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
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 年-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开展业务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
报。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
议<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
案》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
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得到有效贯
彻执行。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
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关 于 未 来 三 年 ( 2017-2019 年 )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
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符合全部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未
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将利润表中
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本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
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
据不予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
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 2017 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