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定期报告
披露相关事项(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装建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认真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
国海证券指派的担任中装建设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
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填写的 2016
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装建设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建宇 陈贤德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