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
建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中装建设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海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51 号”文核准,中装建设获
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10.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7,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91,218,015.9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6,031,984.01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6]1675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76,161,622.63 元,
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76,031,984.01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29,638.62 元,
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切实保障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指引》、《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园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该协
议,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达到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 的(以较低者为准),专户银行应当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国海
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
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元)
1 工商银行深圳横岗支行 4000092829100342346 160,000,000.00
2 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 39180188000049577 137,307,000.00
3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73010122001074092 95,901,722.63
4 招商银行深圳金色家园支行 991902113410404 80,121,500.00
5 兴业银行科技园支行 338040100100300027 22,831,500.00
6 建设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44250100008000000820 49,999,900.00
7 中信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8110301012900147967 50,000,000.00
8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79320155100000036 30,000,000.00
9 华夏银行深圳高新支行 10860000000416339 30,000,000.00
10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40160000153763 20,000,000.00
合计 - 676,161,622.63
四、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603.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是 否已 变 截至期末
截 至 期末 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序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度 投 入 进 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累 计 投入 与承诺投入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号 ( 含部 分 诺投资金额 总额(1) 入金额 ( % ) 的效益 计效益
金额(2) 金额的差额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4)=(2)/(1)
(3)=(2)-(1)
部品部件工厂
1 否 29,730.70 29,730.70 5,749.16 5,749.16 -23,981.54 19.34% 2019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化生产项目
营销中心建设
2 否 9,608.97 9,608.97 26.86 26.86 -9,582.11 0.28%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设计研发中心
3 否 8,012.15 8,012.15 3,647.68 3,647.68 -4,364.47 45.53%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信息化系统建
4 否 2,283.15 2,283.15 49.26 49.26 -2,233.89 2.16% 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公司流动
5 否 18,000.00 18,000.00 - - -18,00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67,634.97 67,634.97 9,472.96 9,472.96 -58,163.01 14.0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变更。
情况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调整。
2017 年 3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9,472.9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尚
换情况
未进行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报告期内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
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和《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6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关建宇 陈贤德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