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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精神,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的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
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 2016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
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号
(1)《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5)《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 2016 年 4 月 21 日
第十三次会议 专项报告》
(6)《关于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
(8)《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2 2016 年 4 月 26 日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第三届监事会 议案》
3 2016 年 8 月 25 日
第十五次会议 (2)《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4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十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
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
审议一致认为:
(一)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决
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查阅公司资料和现场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2016 年度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2016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5 年 12 月 22 日修订)》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
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有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行为。
(五)对外担保、股权及资产置换
1、报告期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昌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提供 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并健全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 2016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
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七)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6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17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7 年,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扩展工作思路,加强监督力度,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方面:
1.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及时、深入贯彻各项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监
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
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3.加强与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沟通,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
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外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决
策的不断提高。
4.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
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