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2 月27日,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协议,截止2003年2月19日,甲方欠乙方承建钛白粉一期工程建设款计14,662,110.75元人民币,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豁免甲方债务4,562,688.75元,其余10,099,422元甲方在钛白粉二期工程竣工后分两年付清。 特此公告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2月27日
重庆渝港钛白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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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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