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
后核查,发现因工作失误,公告内容部分有误,现对有误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1、为方便投资者网络投票,调整公告议案编码
原公告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 2017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1 应选人数 7 人
(累计投票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7)
9.1.1 选举王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2 选举黄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3 选举张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4 选举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5 选举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6 选举张春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7 选举霍向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 应选人数 4 人
(累计投票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4)
9.2.1 选举林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2.2 选举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2.3 选举李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2.4 选举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张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0.2 选举陆雅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说明:(1)议案 9、议案 1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监事分别投票,如议案 9.1 为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 9.1.1 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9.1.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9.2 为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则 9.2.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2.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10 为选
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总票数。例举说明:本次需选举 7 名非独立
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选举 4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选举 2 名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
数×2。
更正后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
票议案
1.00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 2017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
累积投票
议案 9、10、11 为等额选举
议案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0 应选人数 7 人
(累计投票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7)
9.01 选举王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黄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张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选举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选举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6 选举张春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7 选举霍向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0 应选人数 4 人
(累计投票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4)
10.01 选举林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李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4 选举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1.01 选举张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1.02 选举陆雅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说明:(1)议案编码 9、议案编码 10、议案编码 11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投票,如议案编码 9.00 为选举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则 9.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
案编码 10.00 为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则 10.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 代表
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编码 11 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11.01 代表
第一位候选人,1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总票数。例举说明:本次需选举 7 名非独立
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选举 4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选举 2 名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
数×2。
2、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中《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对原公告内容部分格式做了调
整,实质内容不变。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
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