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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之联: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
后核查,发现因工作失误,公告内容部分有误,现对有误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1、为方便投资者网络投票,调整公告议案编码
     原公告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 2017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1                                                                      应选人数 7 人
             (累计投票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7)
   9.1.1           选举王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2            选举黄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3            选举张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4          选举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5         选举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6         选举张春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1.7         选举霍向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2                                                             应选人数 4 人
             (累计投票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4)
   9.2.1          选举林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2.2         选举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2.3          选举李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9.2.4           选举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张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0.2        选举陆雅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说明:(1)议案 9、议案 1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监事分别投票,如议案 9.1 为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则 9.1.1 代表第一位
候选人,9.1.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9.2 为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
则 9.2.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2.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 10 为选
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总票数。例举说明:本次需选举 7 名非独立
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选举 4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选举 2 名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
数×2。
    更正后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
   票议案
   1.00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 2017 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
累积投票
                         议案 9、10、11 为等额选举
议案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0                                                            应选人数 7 人
           (累计投票选举7名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7)
   9.01         选举王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2          选举黄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3          选举张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4          选举方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5         选举鞠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6         选举张春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9.07         选举霍向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0                                                            应选人数 4 人
            (累计投票选举4名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4)
  10.01          选举林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2         选举任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3          选举李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0.04           选举王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1.01        选举张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1.02       选举陆雅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说明:(1)议案编码 9、议案编码 10、议案编码 11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
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分别投票,如议案编码 9.00 为选举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则 9.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9.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
案编码 10.00 为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则 10.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02 代表
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编码 11 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则 11.01 代表
第一位候选人,1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2)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总票数。例举说明:本次需选举 7 名非独立
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7;选举 4 名独立董事,股东拥有的
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选举 2 名监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
数×2。
   2、按照《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中《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格式》对原公告内容部分格式做了调
整,实质内容不变。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更正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
带来的不变,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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