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 5月9日以电子文件、传真、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08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晓明先生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2009年3月16日。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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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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