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08年5月9日,12日,13日)收盘价格触及涨幅限制,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采取书面方式询问公司股东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和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及管理层。截止2008年5月14日,公司董事会尚未收到巢湖市第一塑料厂和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回复,公司股票在2008年5月15日继续停牌。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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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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