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
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15:00-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3号兴智科技园C
座3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议案6、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审议《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议案9、审议《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10、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无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内容详见2017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平其能、顾海、王
玉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证
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
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17年5月8日17:00前送达、传真或发送
至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210046。
传真号码:025-85514865.
电子邮箱:ir_hicin@163.com.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8:30-17:00。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发路1号,南京海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美强、陆晋
联系电话:025-83241873
联系传真:025-85514865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邮箱:ir_hicin@163.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
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南京海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向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7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 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预计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授权委托人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
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方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签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84”,投票简称为“海辰投票”。
(二)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该选择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编码,100.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3.00 元代表议案 3,以此类推。每一议
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议案 1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00
议案 5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00
议案 6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00
议案 7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议案 8 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8.00
议案 9 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预计 2017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投票表决的分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