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下发给公司各位
董事。会议于 4 月 2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方勇董事长主持,应
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8 人(其中委托出席 1 人),独立董事高明
芹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德峰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财务总监、
代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山
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
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方勇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杨玉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山
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