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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 董事 会及全体 董事 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7,149.59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 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7,149.5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56 号《关于核准上海凯
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上海凯众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01 元,股款
以人民币缴足,总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2,02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3,619.24 万元,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8,400.76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到位,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17)第 0415 号《验资报告》。为
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项目备案情况
 1     轿车悬架系统减震产品建设项目   16,900.00    16,900.00   豫洛孟津工(2011)00165
                                                                沪金管项备(2014)18
 2     轿车踏板总成生产建设项目        5,929.00     5,189.00
                                                                                   号
                                                                沪金管项备(2014)1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11.00     6,311.00
                                                                                   号
       合计                           29,140.00    28,400.00
       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上述项
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由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已投
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实际投
资需求,缺口部分由本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7)第2559号),截止2017年2月28日,本公司以自有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71,495,875.70元,具体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轿车悬架系统减震产品建设项目   169,000,000.00           55,781,476.99
     2     轿车踏板总成生产建设项目        59,290,000.00           12,556,965.06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3,110,000.00            3,157,433.65
           合计                           291,400,000.00           71,495,875.70
     四、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
7,149.59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
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告》(众会字(2017)第 2559 号),认为:凯众股份公司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
证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
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
金 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
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
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4、监事会核查意见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预先
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
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此次置换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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