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无议案有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没有议案未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
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告知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1:30 在内蒙古包头市稀
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4、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潘雄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
够严格执行,在 2016 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由于矿用车市场景气度低,公司为了降本增效,
压缩贷款,补充流动性,增加运营资金。另一方面为了开拓市场,加
大新产品研发以及老产品改造力度。董事会提议:公司本年度拟不进
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
持续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时,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
司 2016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互保额度
5 亿元》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
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公司内部控制评估报告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
(1)2016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
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 2016 年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3)公司 2016 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5)未发现公司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报备文件: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