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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荣之联: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7)京会兴鉴字第 03020006 号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编制《2016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
                     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
                     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
                     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与贵
                     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
                     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
                     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第 1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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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北环中心 22 层    邮编:100029             Add: 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 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C.:100029
电话:+86-10-82250666   传真:+86-10-82250851    电子邮件:xhcpas@xhcpas.com          Tel: +86-10-82250666    Fax:+86-10-82250851      E-mail:xhcpas@xhcpas.com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本鉴证报告仅供2016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2016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肖丽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叶立萍
                                                                           第 2 页,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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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2016 年度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采
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霍向琦等 6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305,2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24 元;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02,801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28.56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99,999,996.5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 192,999,996.56 元,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和股份登记费
等其他发行费用 2,61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389,996.56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2014]京会兴验字第 030100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
                     608009900            192,999,996.56          0.00   活期
  北京万柳支行
      合计             ——               192,999,996.56          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90,389,996.56 元中,62,532,000.00
  元用于支付收购北京泰合佳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佳通”)的现金对
  价部分,已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汇入霍向琦等 6 名自然人账户;57,857,996.56
  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和 12 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陆
  续对外支付;70,000,000.00 元用于泰合佳通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发和建设项
  目,已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汇入泰合佳通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泰合佳通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20000001834000001815614     70,000,000.00       475,814.99    活期
      合计                     ——            70,000,000.00       475,814.99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8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采
  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等 7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934,69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0.12 元,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000,379,963.40 元,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995,799,963.40 元,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3,965,028.7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2015]京会兴验字第 03000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695833038                 431,679,963.40      9,156,083.92   活期
    万柳支行                                                   180,000,000.00   理财户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010900291410512            50,000,000.00              0.00   活期
    双榆树支行
                   20000001372900008068660   514,120,000.00      9,710,511.88   活期
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250,000,000.00   理财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 注
    合计                ——            995,799,963.40   448,866,595.8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连同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以下简称“民生
万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泰合佳通移动用户感知数据中心开
发和建设项目的 70,000,000.00 元,公司已于 2014 年 11 月 20 日连同泰合佳通、
保荐机构东方花旗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海证券分别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柳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榆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
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
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6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
资金 7,661,910.07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
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专字第 03000010 号
《关于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
报告》。
    六、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所购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用途          使用闲置资金               使用时间                 备 注
                           25,000.00       2016.12.26-2017.03.03        未到期
   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0       2016.11.23-2017.01.18        未到期
                            5,000.00       2016.12.28-2017.04.06        未到期
       合计                43,000.00
    本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短期内公司的募投资金不会全部
使用,存在部分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 亿元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
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16 年 12 月 26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2 月 17 日、2 月 21 日、2 月 22 日,
公司分别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5,000 万元、10,000 万元、3,000 万元、17,000
万元、5,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9,039.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获
得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239.52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9,230.94 万元, 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 47.58 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的 0.25%。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99,396.5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获得
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1,498.28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008.13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 79,886.65 万元(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的 80.37%。
    支持分子医疗的生物云计算项目和基于车联网多维大数据的综合运营服务
系统项目将在未来的项目投入期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因短期内公司的募投资金不会全部使用,存在部分闲置,为提高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
经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9 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 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 1-12 月,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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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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