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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风能:关于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关于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7]3422 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会专字【2017】3422号
                 关于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
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况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审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项》编制的《关于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顺(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
年3-12月实际盈利与承诺业绩的差异情况。
   五、强调事项
     根据天顺新能源与珠海广投、南通实业三方于2016年1月21日签订的《苏州
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广投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通实业有
限公司关于珠海天顺珠海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业绩承诺
约定,2016年度天顺珠海承诺业绩为2000万元,因天顺新能源与珠海广投、南通
实业三方实际的股权交割时点为2016年2月29日,故实际经我们审计的天顺珠海
2016年3-12月的净利润扣除非正常业务收入、以往年度的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变更、各种形式政府补贴、政府资助后净利润为373.89万元,如以此计算,
天顺珠海2016年3-12月扣除非正常业务收入、以往年度的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的变更、各种形式政府补贴、政府资助后净利润与2016年业绩承诺利润存在
1,626.11万元差异。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施琪璋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艳
            中国北京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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