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曹希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孙培泉、张忠生、王振平、陈风光、吴炳顺、冯建明、郝玉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中郝玉江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高管人员的任免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高管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独立董事:张宏 王全喜 王汉民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日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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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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