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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独立董事意见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恒
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后,认为:
   一、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审阅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并经我们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
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鉴于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对公司和中小股东
权益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
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
阅公司第七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相关
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
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
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照公
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
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
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
   3、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有利于保障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多年
来为较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
司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多
年来为较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
财务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页无正文,为《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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