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一、2016 年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和操作流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要求及业务活 动实际需要。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规范。并在实际中得到了有 效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有效防范了企业的管理、 经营和财务风险。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和重要缺陷,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监事会对《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没有异议。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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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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