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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港:2016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2016 年,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紧紧围绕港口主业发展方向和走出去战略,抓好公司各项经营和发展
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不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维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 2016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
情况如下:
    一、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
平地获取公司信息。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并制订了《公司信息
披露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完善信息
披露内控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二、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6 年公司按照“蓝天行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要求,制定
了“蓝天行动”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并上报深圳证监局,推动中
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使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采
取多种形式,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沟通,策划、
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2016 年,公司通过深交所互
动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80 多条;接待投资者来访数次;此外答
复投资者、媒体和社会咨询电话等每天数次到十数次;公司积极关注
媒体报道,对资本市场新政策动向进行跟踪研究,并加强与投资者的
网上交流。
       三、注重投资分红,积极回报广大股东
       自 1997 年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每年坚持高比例
现金分红政策,累计至 2016 年,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合计达到了
51.82 亿元,远超过公司首发和一次再融资的总融资额 13.99 亿元,
上市以来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净利润比例的平均数达到了 61.64%,
保障了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近三年(含 2016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
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税)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6           31,075,200.00                352,202,817.08                    8.82%
2015           48,555,000.00                435,588,240.13                   11.15%
2014          100,994,400.00                439,988,052.43                   22.95%
       四、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严防内幕交易
       公司一直重视信息披露事务的内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内幕信
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窗口,
负责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的监管及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
工作,董事会秘书处对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重大信息呈报人定
期进行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培训,以增强其关于公平信息披露和
内幕交易防控的意识。2016 年董事会秘书处组织开展了全公司范围
内的信息披露知识竞赛,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全体员工参与,全面普
及信息披露知识、做好内幕信息防控管理。
    五、控股股东及公司积极履行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
团”)于 1997 年 6 月 28 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作出承诺:
项目优先选择权、不同业竞争、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公平交易,并一
直积极履行该项承诺。盐田港集团于 2006 年 2 月 18 日作出的股改承
诺中有履行期限的已履行完毕,并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上市公司,在做
大做强中,积极创造条件,确保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盐田港集团
在 2004 年 12 月 14 日作出承诺:在取得盐田港西港区 4#、5#和 6#
泊位的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后,将该等码头场地和岸线使用权转让
给公司或西港区码头公司,该承诺已于 2016 年 3 月履行完毕。另外,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中所作的现金分红相关承诺已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投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不断提升公司业绩的基础上,积极承担社
会责任,为投资者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更多保障。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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