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
大厦 26 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
交的相关议案。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 详 见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就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作
专项披露如下: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702,505,3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2532%。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702,337,367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72.2359%;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73%。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2 人。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参加网络投票 2 人,代表股份 168,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73%。
三、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
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1)中小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6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全体出席股东(授权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702,505,367 股,占参加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