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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作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
极履职、勤勉尽责,努力维护公司以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全部
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1 次,通讯表决 7 次,无缺席或授权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二、在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公
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四名独立董事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
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守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本着勤
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
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度,我们对相关事项经认真研究审议后,发表独立意见,
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序                                                                   意见
         发表时间                          事项
号                                                                   类型
                          1、关于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3、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2016 年 4 月 26 日   4、酿酒工程技改项目                        同意
                          5、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5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对外担保情况
2    2016 年 5 月 16 日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            同意
                          1、提名应汉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董
3    2016 年 8 月 23 日   事候选人                                   同意
                          2、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2016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4    2016 年 8 月 31 日                                              同意
                          司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严格贯彻执行《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我们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
势、财务状况等情况的报告,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勤勉尽责、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二)密切关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财务管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等重大事项,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积极运用
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持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信息
披露的及时、准确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
       (四)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最新监管要求,与时俱进,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17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
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
议,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为
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凌、杜坤伦、徐国祥、谭丽丽
                                      2017 年 4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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