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资金 1,988,8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财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拨付十一师 2016 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师财发[2016]241 号),公 司获得 2016 年度就业补助资金 1,988,800.00 元。 上述补助资金已于近日全部到账。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补助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 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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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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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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