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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网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1,902,936 股,每股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27.69 元 , 股 款 以 人 民 币 缴 足 , 总 募 集 资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
     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
     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到位,也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瑞华
     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广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资金额       资金金额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
 1                                 64,473.36     59,415.95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4 层
       服务云平台项目
                               项目总投      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资金额        资金金额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
 2     成、加工、分发及运营      53,164.30    48,993.99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4 层
       系统业务项目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 号国家
 3                               12,973.00    11,955.37
       能分析系统项目                                     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 号国家
 4                                9,009.33     8,302.62
       研发中心项目                                       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 号国家
 5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        10,114.00     9,320.64
                                                          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
            合计               149,733.99    137,988.57                     -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应用服务云平台项目、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
     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务项目、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新华
     网新媒体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及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地点                  变更后实施地点
       新华网全媒体信息及应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1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4 层
       用服务云平台项目                                              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8 层
       新华网移动互联网集成、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2     加工、分发及运营系统业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 18 号 4 层
                                                                     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8 层
       务项目
       新华网政务类大数据智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 号国家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3
       能分析系统项目       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       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8 层
       新华网新媒体应用技术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 号国家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4
       研发中心项目         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       街 129 号金隅大厦 4-8 层
                              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 号国家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
 5     新华网在线教育项目
                              新媒体产业基地新华网产业园区       街 129 号金隅大厦 15A 层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从北
京市大兴区新华网产业园区搬迁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
二是之前公司办公场所地处北京市南五环外,离市区较远,不利于吸引人才,故
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选址北京市海淀区主要为吸引人才考虑,目前公司已搬至
市中心,不存在上述因素。故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
或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实施地点的变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
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决策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地点进行调整,对更好的发挥募投资金在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有重要帮
助,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方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符合公司战略
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实施地点的
变更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会
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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