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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
案》。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
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条
                修订前                                   修订后
    为维护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为维护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制订本章程。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新增第一百一十二条并相应修改后续条款编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无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时,应事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三、新增“第八章党建工作”并相应修改后续章节及条款编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无                           第八章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依据《党章》规定,
                         设立中国共产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纪委”),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
                         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
                         作用。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党委和纪委的组成
                         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和有
                         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党委书记由董事长担任,党员总裁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专职副书记或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
                         管党的工作。公司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专职
                         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纪委书记履行
                         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公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
                         履行“一岗双责”。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设立党的专门工作
                         机构,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专职党务工作
人员不少于公司党员总数的 1%。建立党务工作
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落实同职
级、同待遇政策。同时设立工会、妇委会和共
青团等群众性组织。
    第一百七十六条 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按
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
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确保党组织有工作条
件、有办事经费。
    第二节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
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党委
书记(兼董事长)主持党委研究“三重一大”
事项,党委书记(兼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时,
要通过领导党员落实组织意图。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党委不直接领导经理
层,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和党员要落实党委
决定。进入董事会的党委成员和党员按党委决
定在董事会发表意见,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
党委要对未执行党委决定的党员批评纠正。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
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重大部署在本公司的贯彻执行,确保企业改革
发展的正确方向;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总裁及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三重
一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
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五)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履
行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干部选用的主导权,发挥
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对企业领
导人员的监督;
    (六)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
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
项。
    第三节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
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
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开展经常性的党纪党规教育,作出
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
督;
    (七)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
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
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八)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
                                权利;
                                     (九)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
                                项。
       四、第一百七十八条之(一)之 2 之(3)项及该条之(四)之 1、2 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司实行持续、              “第一 百八 十七条 公司实 行持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采取现金、
或现金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可的 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及法律法规许
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 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
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政策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配办法,并应遵循以下规定:               配办法,并应遵循以下规定: 
    (3)公司应当在如下条件满足时,             (3)公司应当在如下条件满足时,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单一年度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公司当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
现可分配利润的 15%。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 
    (四)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四)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安排                                     安排
    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                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一次未来三
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 年具体的分红规划和计划,根据股东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 (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
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 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
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 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
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东回报计划。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
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 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保证调整
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利润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5%。                                  利润之比不低于 30%。 
    2.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           2.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
体内容:                               体内容: 
    (2)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          (2)在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条件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分红条件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与当年归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具体以现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
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 于 30%,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
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 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
股东大会批准,且需保证现金分红在当 东大会批准。如果公司以现金与其他方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式相结合进行利润分配,需保证现金分
    ”                                 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
    以上内容调整后,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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