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175,证券简称:
朗源股份)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4日、
2017年4月17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第二大股东杨建伟先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
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
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且在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杨建伟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披露。2016年12月28日,公司发布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杨建伟先生于2016
年12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40%(公告编号:2016-100)。除此之外,杨建伟先生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且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7年3月25日披露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7年第一季度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27.36万元—5,778.06万元,比上年同
期增长:1,020%—1,050%,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