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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未实现业绩预测的说明及致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18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未实现业绩预测的说明及致歉
    一、台海核电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2015 年 6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四川丹甫制冷压
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38 号),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总体方案为:
    (1)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甫
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 38,003.61 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
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台海核电有限”)全体股东合计持有台海核电有限 100%股份(以下简称“置
入资产”)进行置换。
    (2)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丹甫股份以向台海核电有限全体股东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超过拟置出资产的差额。其中,置出资产全部由烟
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承接,丹甫股份以向台海集团发行
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台海核电有限 62.17%股份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以向台海
核电有限除台海集团外其余 50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台海核电有限 37.83%的股份。
重组完成后,丹甫股份将持有台海核电有限 100%股份。
    (3)拟置出资产的后续安排。台海集团将在丹甫股份注册地成立一家独资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 公司”)作为承接拟置出资产的主体,在本次交易资产
交割时,由丹甫股份将拟置出资产直接过户给 A 公司,由此引发的一切税费均由 A
公司承担。
    (4)定向募集配套资金。丹甫股份将向台海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 亿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全部投入台海核电有限,由台海核电有限实施核
电装备及材料工程扩建项目建设。
    2015 年 8 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2015 年 10 月,公司名称由“四川
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由“丹甫股份”变更为“台海核电”。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也从制冷压缩机的生
产和销售变更为能源装备制造;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以及
技术服务,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国际、国内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
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资咨询。
    二、关于利润补偿协议
    公司与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利润补偿协议,双方协商确定台海核电
有限于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将
分别不低于 30,394.83 万元、50,814.57 万元、57,709.79 万元。如果台海核电有限当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的净利润,则公司有权要求烟台
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回购股份的形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与台海集团及实质控制人王雪欣签订了《关于变更利
润补偿方式之利润补偿的补充协议》,本着对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及对中小股东负责
的态度,各方经协商一致将利润补偿方式变更为:台海集团和王雪欣向公司保证并
承诺台海核电有限在 2015 年至 2017 年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
润数将不低于 138,919.19 万元。新的利润补偿协议已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台海核电有限 2015 年至 2017 年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 2015 年至 2017 年累计预测净利润数,先由台海集团承担
全部股份补偿义务,当台海集团所持台海核电股份数不足以补偿时,由台海集团和
王雪欣共同承担补偿义务。
    三、结合当时核电产业政策背景及获取订单情况,台海核电有限当时的利润
预测具有合理性
    台海核电利润预测的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8 月 31 日,评估报告出具日为 2014
年 12 月 2 日。评估预测出具时,我国核电产业政策背景如下:
    1、从国家环境治理、能源节约及主要核电国家核发电量占比看,未来我国核
电产业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一方面核电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长期
需求,且核电较之煤炭发电,更能节约资源,亦符合国家节约不可再生资源的政策;
另一方,从几个主要核电国家发电量占比看,法国核电发电量占本国发电量 73%,
韩国占 30%,美国占 19%,俄罗斯占 18%,而我国目前核电发电量仅占全国发电
量 2.1%,不但远远低于上面几个核电国家,与 12%的世界平均水平还存在较大差
距。
       2、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东北部和关东首都圈发生里氏 9 级强震,并引发
海啸,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福岛核电事故后,中国开始
全面开展在运及在建核电站的安全评估并暂停审批新建核电项目。
       3、2012 年 5 月 31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
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 2020 年远景目标》,我国核电建设的恢复开始迈出实质步
伐;《规划》明确提出,为实现规划目标,推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的技术升级和进
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核安全水平,计划实施安全改进、污染治理、科技
创新、应急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
       4、2012 年 10 月,我国发布《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 年)》和《核电中长
期发展规划(2011-2020 年)》,明确 2015 年在运 4,000 万千瓦、在建略超 2,000 万
千瓦,2020 年在运 5,800 万千瓦、在建 3,000 万千瓦的建设目标。由此,我国核电
项目恢复审批,2013 年逐渐过渡到正常建设节奏。
       5、2014 年 3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能
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计划 2015 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 4000 万千瓦、
在建 18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 2000 亿千瓦时;力争 2017 年底运行核电装机达
到 5000 万千瓦、在建 3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 2800 亿千瓦时。在确保安全的
前提下,尽早建成红沿河 2-4 号、宁德 2-4 号、福清 1-4 号、阳江 1-4 号、方家山
1-2 号、三门 1-2 号、海阳 1-2 号、台山 1-2 号、昌江 1-2 号、防城港 1-2 号等项目。
新建项目从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择优选取,近期重点安排在靠近珠三角、长三角、
环渤海电力负荷中心的区域。
       6、2014 年 4 月 18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新
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研究讨论了能源发展中的相关战略问题和重大项
目。李克强强调,“要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时在东部
沿海地区启动新的核电重点项目建设。”
    7、2014 年 6 月 13 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
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研究我国能源安全
战略。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
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在采
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
设”。
    8、2015 年 1 月 15 日,习近平就我国核工业创建 60 周年作出重要指示,指出
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坚
持和平利用核能,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
    评估报告出具时,我国核电产业政策形式较为乐观,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
家能源局、国家环境保护部、李克强总理、习近平总书记在内的各级高层相继表态,
大力支持我国核电产业的发展,为台海核电有限盈利预测奠定了基础。
    同时,基于台海核电有限核电主管道的市场占有率约 50%,且 2013 年末至 2014
年末,台海核电先后取得福清 5 号、徐大堡 1、2 号、巴基斯坦 K2 等 7 项主管道
全包或分包订单,在当时核电政策放开的背景及上述订单的持续取得的情况下,评
估机构采纳了台海核电有限当时作出的合理业绩预测。
       四、置入资产已实现利润与承诺利润差额较大的原因
    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 592 号评估报告,预计台海核
电有限 2016 年度能够实现的净利润为 50,814.57 万元。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17JNA10070),台海核电有限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1,023,812.97 元,为评估报告中预测金额的 69.08%。置
入资产已实现利润与评估报告中预测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国家政策鼓励大力发展核电行业,但对核电新项目审批持保守谨慎的
态度
    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新建核电站项目要求按照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
全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国家对于核电安全性要求的提高和审批前安全审核的加大,
均使得新建核电站项目审批进度严重低于预期。尽管国家政策鼓励大力发展核电行
业,但对核电新项目审批持保守谨慎的态度。
    (二)第三代核电应用技术突破进展不及预期,致使 2016 年度国家未核准核
电项目审批
    我国新建机组主要采用三代核电技术,三代核电技术的成熟应用是我国发展核
电进度的关键性因素。目前我国的 AP1000、CAP1400、华龙一号三代核电堆型均
无已建成并成功发电的案例,国家对新建核电站的技术选型仍持谨慎态度,使得核
电站建设审批的进度严重低于预期。
    三门 1 号是世界首台 AP1000 核电机组。2016 年 1 月,三门 11 号机组首台主
泵安装完成;2016 年 5 月 22 日,三门 1 号机组全部四台主泵点动成功;2016 年 5
月 26 日,三门 1 号机组完成一回路水压试验(冷试);2016 年 9 月,三门 1 号机
组全部四台主泵首次达到 100%转速;2016 年 11 月,三门 1 号机组非核蒸汽冲转
试验项目全部完成(热试)。AP1000 核电机组发电前的各个测试阶段中,冷试和
热试两个环节最为关键。在解决了主泵、爆破阀的技术问题后,三门核电 1 号机组
现场工程进展未再遇到大的技术障碍,AP1000 的技术可行性进一步得到验证。
    在 AP1000 首堆尚未并网,“华龙一号”融合仍在推进等背景下,国家在新一
批三代核电机组核准上决策谨慎,2016 年核电项目审批零核准,核电建设重启依
旧没有实质性突破,行业发展低于预期。
    (三)技术选型不确定致使 2015 年度及 2016 年上半年国家未进行任何三代
核电主管道招标,直至 2016 年下半年才开始三代核电主管道招标
    2013 年下半年至 2014 年底,我国核电产业加快重启的背景下,受核电技术选
型的“路线之争”的影响,2015 年我国核电产业恢复又一次放缓。2015 年度及 2016
年上半年国家未进行任何三代核电主管道招标。2016 年下半年,核电主管道项目
招标陆续启动,宁德二期(华龙一号)5、6 号机组、福建漳州 1、2 号机组(华龙
一号)、海南昌江 3、4 号机组(华龙一号)项目进行招标,且全部由公司成功中标。
    此外,由于技术选型的不确定,公司大部分 2015 年度前已签订的核电主管道
订单在 2015 年及 2016 年上半年也被暂缓执行,主管道订单除福建福清 5 号和巴基
斯坦 K2(均已确定采用“华龙一号”)正常生产外,其余如徐大堡、防城港等核电
主管道既有订单的生产均暂缓执行;直到 2016 年 8 月,徐大堡、防城港等核电主
管道才开始继续生产。
    五、2015 年至今,我国市场上新增的华龙一号核电主管道订单均由公司取得
    2016 年下半年,核电主管道项目招标启动,2016 年 9 月,宁德二期(华龙一
号)5、6 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管道招标结果公示,公司成功中标该两套主管道项
目并签署合同,合同金额为 24,988.00 万元。2017 年 3 月,福建漳州 1、2 号机组
(华龙一号)、海南昌江 3、4 号机组(华龙一号)主管道和波动管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结果公示,公司成功中标该四套主管道项目,中标金额共 42,440 万元。2015 年
至今,我国市场上新增的华龙一号核电主管道订单均由公司取得。
    六、2017 年国家核电政策进一步回暖
    2017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公布《2017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积极推
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三门 1 号机组、福清 4 号机组、阳江 4 号机
组、海阳 1 号机组、台山 1 号机组等项目,新增装机规模 641 万千瓦;积极推进具
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 8 台机组;扎实推进三门 3、4 号机组,宁
德 5、6 号机组,漳州 1、2 号机组,惠州 1、2 号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
986 万千瓦。
    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我国 2016 年核电运行情况报告,2016 年我国共投
运 7 台核电机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我国已投入商业运行的核电机组共
35 台,运行装机容量为 33632.16MW(额定装机容量),占全国电力装机约 2.04%;
2016 年,核电累计发电量为 2105.19 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 3.56%,
比 2015 年同期上升了 25.07%,增长态势明显,仍明显低于世界 10.8%的平均值。
核电属于清洁能源,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长期需求,且核电较之煤炭发电,更能节
约资源,亦符合国家节约不可再生资源的政策。核电政策的放开进度由国家政府决
定,受国家核电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但从国家环境治理、能源节约及主要核电国
家核发电量占比看,未来我国核电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门示范项目 1 号机组的冷试、热试均已顺利完成,并进入了装料前的最后
测试阶段。随着三代核电 AP1000 技术的日趋成熟以及华龙一号技术融合的加速,
国内核电建设将逐步稳妥安全的推进。
    由于核电建设是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对
新项目的审批持保守和谨慎的态度,而以往年度台海核电有限的核电主管道业务
占比较大,因此,台海核电有限的经营状况主要取决于国内核电站的投资建设发
展状况,国家新建核电站的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台海核电有限的经营业绩不可避
免的受到系统性影响。虽然公司积极采取了相应的必要措施努力应对,且取得了
2015 年以来我国所有新增的华龙一号核电主管道订单,但由于整个市场新增订单
有限,台海核电有限 2016 年度业绩仍未达到评估报告中预测金额的 80%。本评估
机构对台海核电 2016 年度未能实现其评估报告中预测金额的 80%深感遗憾,并向
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2016 年我国核电累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 3.56%,比 2015 年同期上升了
25.07%,增长态势明显,仍明显低于世界 10.8%的平均值。从国家环境治理、能
源节约及主要核电国家核发电量占比看,未来我国核电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门示范项目 1 号机组的冷试、热试均已顺利完成,并进入了装料前的最后测试
阶段。随着三代核电 AP1000 技术的日趋成熟以及华龙一号技术融合的加速,国
内核电建设将逐步稳妥安全的推进。2017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2017 年能源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年内计划开工 8 台机组。2016 年下半年至今,我国已有 6 台
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主管道设备进行招标,市场明显回暖;这 6 台机组的主管道订
单均由公司取得,订单总额共计 67,428 万元,为公司实现 2017 年业绩预测打下了
坚实的基础。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未实现业绩预测的说明及致歉》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
                 管伯渊                 宋恩杰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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